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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质监局通报2013年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4-01-05    发布人:admin
新疆质监局通报2013年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情况
2013/12/31 8:43:3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近日通报2013年自治区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情况,有19个批次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中建瑞特、云伞、新发、聚缘、永升等品牌产品上不合格名单。

    据介绍,目前,全疆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沥青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共计32家,其中乌鲁木齐市14家(含米东区),五家渠市4家,昌吉州4家,阿勒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等北疆地区共计5家,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巴州等南疆地区共计5家。北疆冬季气温较低,对防水卷材的耐低温性能有较高的要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力学性能、抗渗性能、耐低温性都较好,故疆内企业尤其是北疆地区的企业大多以生产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为主。南疆气温相对较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很多企业生产价格和成本相对较低的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本次统检,共对全疆32家企业生产的35个批次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9个批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6个批次,结果有19个批次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4%。其中严重不合格的有13个批次,一般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存在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接缝剥离强度、拉力、延伸率、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和胎基材料等。
    新疆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地、州、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期进行复查,复检合格的企业允许生产和销售;整改复查不合格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不允许开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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